时间:2020/03/10 来源:蓝光律师事务所 浏览:7216次
再审申请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油建)因与被申请人葛洲坝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2017)川民终6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时间:2020/03/10 来源:蓝光律师事务所 浏览:7385次
再审申请人杨治敏因与被申请人吴晓松、四川百亿融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蒲万君公司增资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1民终55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11月22日作出(2018)川民申5160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杨治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运,被申请人吴晓松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绍鹏,被申请人四川百亿融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锡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光发到庭参加诉讼。被申请人蒲万君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时间:2020/03/10 来源:蓝光律师事务所 浏览:3028次
上诉人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以下简称都江堰人民渠管理处)因与被上诉人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石油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2018)川0114民初48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时间:2020/03/10 来源:蓝光律师事务所 浏览:2541次
原告四川华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气公司)与被告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油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华气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晓军、熊辉,四川油建的委托代理人程绍鹏、廖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